
突然又想吃草莓了,就是有草莓味的东西吃也行。但屋子里没现成的,又这么晚了,没得吃。于是我就写点东西排解下。
本来想起的标题是“我是草莓男”,但突然想起“草莓男”是什么意思。恩,太邪恶啦。所以,就变成这个标题。“王子”啊,是多少女生曾经的幻想啊,嘿嘿。(蛋蛋,注意啦,是“曾经的”。不要打我!)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吃草莓,附带爱上了吃所有带草莓口味的美食。什么草莓冰淇淋啊,草莓酸奶啊,草莓夹心饼干啊,草莓蛋挞啊,……(越想越口水)只是,最近该死的三聚氰胺事件,害的我多少草莓食物被蛋蛋限制食用。只好想想啦。对,等明天有空,我去超市买草莓吃,总没有三聚氰胺了吧。(怎么还没到明天?)
蛋蛋老是嘲笑我,一个大男人,喜欢吃草莓。草莓的确娇小可爱,但我喜欢吃又不会有什么害处,我又不是“草莓男”。况且,草莓鲜美、多汁、爽口、香味浓郁、营养丰富,有“水果皇后”的美誉。尤其,每百克鲜果肉中含维生素C50-100毫克,比苹果、葡萄的维生素C含量还高10倍以上。台湾人把草莓称为“活的维生素丸”,而德国人把草莓誉为“神奇之果”,也都是来源于此。多吃吃草莓,利远远大于弊啊。不管别人怎么说,蛋蛋说也没用,我将会继续地毫无余力地爱吃草莓的。
草莓的外型,象一颗真心。草莓的香味,浓郁却又清爽。于是草莓的味道,也很有恋爱的感觉。虽然,蛋蛋最爱的味道不是草莓味,但我每次吃到草莓味道的时候,我都会想起蛋蛋。
唉,不写了,越写越馋。
10月的现在啊,草莓少得可怜,又出了三聚氰胺事件。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。草莓王子要疯啦。

